未注册完成的专利能否进行有效转让?
2026-01-23山东济南专利律师
未注册完成的专利能否进行有效转让?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对于已经提交了申请但尚未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统称为“专利申请”),其申请人有权将其申请权转让给他人。这种转让行为被视为合法有效,前提是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约定转让事宜。此外,《专利法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了关于专利申请权转让的具体要求,包括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变更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文件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专利转让费用支付方式有哪些?
专利转让费用的支付方式在实践中可以灵活多样,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专利权人与受让人可以通过协商确定具体的支付方式,常见的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双方应明确约定支付时间、金额及方式,并将其写入合同中,以确保双方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被废止,上述关于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现由《民法典》相应条款承接在实际引用时,应参考最新版《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不过,对于专利转让费用支付的基本原则保持不变。
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即使是在未完全注册成为正式专利之前,只要遵循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该专利申请的所有权也是能够合法有效地转移给他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