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权律师事务所

您的位置:首页> 法律文集> 北权律师实战案例:傍名牌的三个致命误区 从华佗商标侵权案看被告的常见抗辩为何失灵

北权律师实战案例:傍名牌的三个致命误区 从华佗商标侵权案看被告的常见抗辩为何失灵

2026-06-26北京北权律师事务所

如果你是品牌方,今天这篇文章值得你花三分钟读一遍。

2026年4月30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法院对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的判决。原告方——华佗国药股份有限公司,不仅拿到了胜诉判决,还顺利获得了经济赔偿。

更重要的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方提出了好几种听起来「还挺有道理」的抗辩思路——比如「我们做的是器械,不是药」、「我们写的是华佗药业,不是华佗」、「对方告了两百多个案子,属于恶意诉讼」——结果全部被两级法院一一驳回。

这个案例之所以值得深读,不是因为赔偿金额有多大,而是因为它在裁判规则层面把几个长期模糊的争议问题彻底说清楚了。

本案背景

华佗国药是安徽亳州知名中成药企业,持有「华佗」注册商标,核定使用于第5类人用药等商品。被告方在各大电商平台以「华佗药业」品牌大量销售穴位压力胃舒贴产品,单平台销量接近10万件。

三个致命误区:被告为什么输了

打知识产权官司,被告最爱用的抗辩套路就那么几个。这个案子有意思的地方在于——被告几乎把所有常见抗辩都使出来了,结果一个都没成。

误区一:「我们做的是器械,不是药」

这是傍名牌最常见的心态了。「你的商标注册在药上,可我卖的是医疗器械,连分类都不一样,不算侵权吧?」

本案被告就是这么想的。穴位压力胃舒贴——批的确实是医疗器械。对外宣传呢?「畏寒、胃痛、胃酸」——全是对症药的典型表述。消费者买这玩意就是当药用的,淘宝拼多多上的搜索路径、购买评价全在佐证这一点。

一审和二审法院态度完全一致:两者功能重叠、消费对象重合、销售渠道一致,属于类似商品。批文号挡不住。

北权点评

商品类别从来不是「看批文号」决定的,而是看商品实际宣称的功能和消费场景。套一个「医疗器械」的壳,对外宣称治疗功效——法院不看你的壳,看你往消费者脸上贴了什么。

误区二:「我写的是华佗药业,不是华佗」

被告的第二个抗辩听起来更「讲究」:被诉商品标注的是「华佗药业」,不是「华佗」,而且「华佗药业」是作为「总经销商」信息出现的,不是商标。

这个逻辑,用大白话说就是——我在商品上写了一个看起来很像你商标的词,然后我说我写的其实是公司名字,所以不算侵权。

法院的审查一针见血:「药业」是代表药物相关行业的固有词组,显著性极弱;「华佗」才是该标识中真正具有识别作用的部分。两者文字核心完全相同,整体构成近似商标。

翻译成白话:去掉你加的那些通用后缀,看核心,核心一样,你就跑不掉。

北权点评

很多侵权方以为在核心商标后面加「药业」「科技」「集团」等后缀就能规避法律风险。法院的审查方法很简单:把后缀遮掉,看剩下的部分是否构成混淆。答案通常是——会。

误区三:「他们告了两百多个案,是恶意诉讼」

二审中,被告方抛出了一个更有攻击性的抗辩——华佗国药近年来提起的商标侵权诉讼近200件,涉嫌恶意诉讼。被告还提交了一堆案外人使用「华佗」名称的证据,试图证明这不是华佗国药独占的标识。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回应,可以用两个字形容:专业。

法院指出,认定恶意诉讼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明知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具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滥用诉权的行为。华佗公司是合法商标权利人,其维权行为有明确事实和法律依据,维权数量多恰恰是正当行使诉讼权利的表现,不构成恶意。

一句话总结:维权告得多,不应该是心虚的表现,是侵权太猖獗的证据。

北权点评

这是对被侵权方「以告得多为由反咬」的精准回击。权利人维权多少与是否恶意无关——权利合法、证据扎实,是正当维权。恰恰相反,大量侵权案例反而印证了市场傍名牌的猖獗,这正是权利人必须坚决维权的理由。

两审全胜背后的专业力量

这个结果不是天上掉下来的。

本案由王晓彤律师团队全程代理。面对被告提出的多重抗辩,我们的律师团队构建了三层进攻体系:

第一层,权利基础全线堵漏。我们协助华佗国药系统整理了商标注册证、续展证书、受让证明,以及往期撤三复审决定书和无效宣告裁定书——说白了,就是把可能被对方拿出来说的「权利瑕疵」提前全部堵死。

第二层,侵权取证交叉印证。通过公证保全固化了被告在拼多多、淘宝、京东、美团等10余个平台、20余家网店的侵权销售事实,交叉印证了被诉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完整链条。

第三层,判赔论证充分扎实。我们提交了销量数据、品牌知名度证据(安徽省著名商标、高新技术产品、非物质文化遗产认定、全国销售合同)以及侵权规模证据,为法院酌定赔偿提供了完整依据。

给你的三条实战建议

第一,商标注册了不等于万事大吉。华佗国药能胜诉的基础之一,是能拿得出多年全国销售合同来证明「实际使用」。如果你注册了商标放着不用,别人来碰瓷你连告的底气都没有。

第二,维权不嫌数量多。被告方拿「告了两百多件」说事,被法院正面驳回。这给了品牌方一个明确信号:司法层面支持权利人积极正当维权,面对猖獗侵权坚决让步。

第三,找对人——这句话在商标案里从来不是客套话。证据组织、抗辩预判、判赔策略,全是技术活。这个案子里,被告二审翻出了大量新证据试图逆转,如果没有扎实的预判和准备,结局可能完全不同。

本案主办律师

王晓彤 律师

法学学士,土木工程学学士,双证律师,北京北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专注于知识产权领域法律事务的研究。多年的积累使其具备了系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以及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曾为多家企业提供商标注册、续展、异议,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的非诉法律服务,成功代理了腾讯、大窑、珀莱雅、旺旺、元气森林、澳柯玛、海尔、溜溜梅、洋河、三只松鼠、北京梦之城、美的、小天鹅、喜羊羊版权方原创动力、熊出没版权方华强数字动漫等诸多客户委托的案件。秉承“志、知、勤、信、友、勇、恒”的执业信条,深得当事人的认可与信任,建立了良好的职业信誉。

北权——深耕垂直专业、聚焦知产赛道,用精细化的证据梳理、成熟的实战经验、全方位的维权方案,为每一个坚守原创的品牌,守住市场优势,捍卫品牌价值。

知产维权相关问题,欢迎电话咨询,关注公众号。

📍 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5号院号1号楼3层305室

📞 133-1157-3898

微信公众号:北权律师事务所

专业 · 创新 · 信赖 | 您的知识产权需求,我们全力以赴

阅读 55

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原文


©2026 北京北权律师事务所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